公司治理失衡、内控问题频现,国都证券投行业务被暂停 | 法经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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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国都证券在公司治理、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涉嫌违法违规,北京证监局决定在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暂停国都证券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保荐、承销业务,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
1.在公司治理方面,国都证券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三项:一是股权管理未履职尽责,未审慎判断并报告部分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情况、公司股权结构重大变化和个别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二是未依规执行治理程序,未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薪酬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三是激励的约束机制缺失,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未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求。
其中,第一项违规主要与国都证券第五大股东重庆信托有关。此前1月,北京证监局向重庆信托及上海北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国都证券股东下发罚单。综合处罚内容看,上海北盛等其他5家股东通过股票质押协议,违规向重庆信托让渡了国都证券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于“桌下”形成一致行动关系。而重庆信托不仅隐瞒不报,且利用对过度的影响力,形成不正当关系。
2.在投行业务方面,国都证券同样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关联交易管理失当,关联方投行业务执业标准低;业务独立性不足,业务通道化;对部分关联方业务未履行合规审查和信息披露。二是执行业务未勤勉尽责,部分债券项目未充分核查发行人主要风险发生变化的影响;部分IPO项目申报材料未充分核实发行人采购、存货、费用支出等业务真实性;对项目信用变化的风险防范和应对缺失,业务风险积聚。三是合规内控管理薄弱,同一项目短期内多次召开立项、内核会议,在相关问题没有进一步充分核查的情况下即通过了内控程序;投资银行业务薪酬激励实行包干,业务人员收入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业务部门负责人薪酬递延不满足规定年限。
对于其中的业务内控的问题,财新网援引业内人士的评价报道称,券商投行业务竞争激烈,大券商掌握绝大部分市场份额,部分小券商过去依靠激进打法冒出头来,最终也都自食其果,“剑走偏锋,主要就是搞业务‘大包干’,团队与公司分钱,个人拿大头,尤其是民企债券承销业务”。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国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公司治理失衡,投行业务内控制衡失效,影响公司合规稳健展业,并违反了《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法规中的多项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的行政监管措施:
第一,要求国都证券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厘清股东股权关系,完善公司治理, 建立有效内控机制,切实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第二,对负有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北京证监局告之结果。第三,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暂停国都证券公司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保荐、承销业务,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这意味着未来六个月内国都证券几乎整个投行业务都被叫停。
(王姝媛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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